2015年初中阶段文艺特长生招生方案
信息来源: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 时间:2015-04-08 12:00:00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5〕10号)精神及普陀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于2015年3月30日下发的《关于2015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兹就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2015年初中阶段文艺特长生招生入学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办学特色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系应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布局调整,依托上海音乐学院等专业资源,于2008年重组而成的公办完全中学(设高中部、初中部;兼收艺术特长生)。
学校坚持“爱音乐,爱智慧”的办学理念,以“和乐和美”为校训,以“质量+特色”为办学目标,以基础学科质量为重心,以特色课程建设为突破,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努力培育新时期复合型优秀人才。现正积极争创“上海市特色高中”。
学校初中部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基础文化学科要求的基础上,尝试以艺术兴趣和技能等综合素养提升为具体抓手与培养特色,整体设计并统筹推进各类课程,尊重个性因材施教,尊重规律循序渐进,实现青少年学生全面和适切的发展。
校学生乐团是一支西乐与民乐相结合的交响乐团,自组建以来已先后排演《艾格尔》、《瑶族舞曲》、《佤山印象》等多部交响乐作品,多次登上市民文化节等市、区级赛事舞台并获好评。校学生沪剧团成立于1993年,系市级学生艺术团队(经考核认定的优秀学员享受特长生政策),建团23年来在各类市级赛事中屡获殊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依照法规及政策要求,遵照市、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有序稳妥地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段文艺特长生的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规定建立学校招生工作机构及内部监督机制,落实“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公示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着力加强与教育主管单位(部门)、学生家庭、社区社会等的沟通。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工作机构
1、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纪筱华(校长),副组长:栾承健(副校长);
2、招生监督小组。组长:吴莼(校党支部书记),副组长:孙芸(校工会主席);
(二)招生项目及要求
1、招生项目及人数:器乐、声乐、舞台表演、戏曲表演,共40人;
2、相关要求:(1)符合2015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段招生入学政策要求的小学毕业生;(2)心理健康、品性优良,乐于学习、热爱文艺;(3)器乐(包括,民乐与西乐)项目,学习水平应已达到社会业余考级三级及以上(有圆号、次中音号、长号、小号、打击乐专业学习经历者,可优先录取或适当降低要求);声乐及戏曲表演项目,应在该项目或相关领域已具备一定的学习或参赛经历、或具备相当学习发展潜质。
(三)报名及面试办法
1、报名方式方法:4月15日(周三)12:00前,(1)向现就读学校申报领取《2015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推荐自荐表》,填妥后递送至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2)在学校网站(www.hsdx.pte.sh.cn)主页“招生信息”栏下载报名表,填妥后EMAIL至shconwervatory@163.com
2、面试交流及专项测试:4月18日(暂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及测试自备材料:户籍证明(居住证明)、五年级《成长册》、各类获奖或考级等证书原件等(详细要求另行通知)
4、4月22日前,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将拟录取的文艺特长生的推荐自荐表(一式三份)、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和汇总名单盖章报送至去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汇总名单电子版同时通过“教育OA系统”反馈。
5、4月30前,区级审核,学校对确定的预录取学生进行公示,公示网址为:学校网站主页(www.hsdx.pte.sh.cn)。
6、5月22日前,学校与预录取学生完成录取协议面签工作,6月20日前后以邮政信函方式递送录取报到通知书并安排入学教育等相关活动。
7、学校招生监督电话:62155560、52901384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