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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39-1-1.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15 12:34:31   来源: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教育部、市委市政府、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教委办下发的《上海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修订)》(上教委办20208号),《上海市普陀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开学工作的通知》(普教办〔20209),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教委通知,本市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于427日返校开学,各级各类学校在56日前做好其他学段和年级分批返校开学准备。学校按照教育部“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学生返校开学前的窗口期,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细化开学工作方案。

二、组织保障和制度体系

1.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纪筱华、党支部书记吴莼共同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办公室、课程保障部、课程管理部、课程发展部、学生德育中心、学生服务中心、学生音乐中心及人事、团队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统一协调,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建立健全防控工作体系

组织办公室、保障部、教学、德育、卫生保健、安全、人事等部门,统一组织协调、部署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及时传达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明确各级疫情报告人,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3.制定“一校一策”“两案十制”

加强学校防疫形势的分析研判,制定落实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清洁制度。学校要对防控方案和各类制度开展对所有教职员工及卫生保健教师、班主任、门卫、食堂负责人和保洁等关键岗人员的全覆盖培训,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流程,把控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具体举措

()线上教学期间

1.做好信息排查上报

严格对标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全面细致的信息排摸,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动态台账。做好信息统计每日报送工作,不瞒报、缓报、漏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对所有离沪人员特别是到过湖北等重点地区及重点关注地区的师生,建立单独台账,加强跟踪和联系,随时掌握情况。

2.进一步跟进重点师生员工情况

对目前在境外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要安排专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情况,做到“一人一策”。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专人值班值守,并公布值班电话。

3.境外返华(沪)人员管理

提醒在境外的中外师生不返华(沪)不返校。如有师生因特殊原因需返沪,须提前一周向学校报告,学校提前3天向各区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返沪。从境外返沪的所有师生员工须在完成本地隔离14天后,经核酸检测为阴性,经学校确认其健康状况符合开学要求,方可返校。未接学校通知不得擅自返校,未达到返沪隔离标准不得擅自返校。

4.落实隔离观察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教育、督促师生员工要按照属地原则,按照本市发布的最新要求,自觉、主动落实本市有关隔离观察要求,并进行全程跟踪并加强关心关怀(具体隔离观察范围将根据本市发布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和更新)。

(二)   返校开学前

1.关于师生员工返沪

1)学校要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是否回沪、假期行程等需要关注的事项,确保到校师生员工均完成返校前14天的自我健康管理要求。

2)目前在境外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沪。学校要通知到每位在境外的师生员工不返华、不返校。在境外的师生员工,确因特殊情况返沪的,要向学校报告并向区教育局备案后,按照目前国家和本市要求,均须配合健康申报、完成14天集中隔离观察且身体健康。

3)在境内的师生员工,在沪有住所的,如返沪,按照健康码分类管理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卫生检疫、健康申报和自我健康管理;在沪无居家条件的师生员工,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沪。

4)学校要提醒外地返沪师生员工在途中做好防护要求,确保路途中防护效果和健康安全,要特别关注返沪师生员工情况,对返沪后14天之内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症的师生员工,要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配合属地将有关人员送至就近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程序报告。

2.关于师生员工返校

1)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教职员工返校工作或居家工作。

2)对从湖北(含武汉)返沪的教职员工和从武汉返沪的学生,一律要完成14天居家健康观察(有校外居所)或集中健康观察(无校外居所),身体健康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经学校批准可以入校开展正常学习生活。健康观察期间,对教职员工安排居家办公。

3)对从湖北其他地区返沪的学生,要完成14天居家健康观察(有校外居所)或集中健康观察(无校外居所), 身体健康的经学校批准可以入校开展正常学习生活;如无法完成14 天健康观察,由学校统一安排核酸检测,身体健康且核酸测试为阴性。除此之外,还需特别强调同住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鼓励学生家长进行核酸检测。在开学前3天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供同住家人“随申码”绿码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确认,可以正常返校开学。

4)湖北以外地区的师生员工返校,须经学校批准,完成正式返校前14 天的自我健康管理,符合健康条件,并持有“随申码。健康码"绿码,方可申请返校。

5)从境外返沪的师生员工须在完成本市健康管理要求并经核酸检测为阴性后,经学校确认其健康状况符合开学要求方可返校。

6)经批准返校的师生员工,平时尽量不去人流密集的区域,做好防护措施,进校时实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制度。

7)师生员工凡出现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已排除“新冠肺炎”的,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须症状消失后48小时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72小时方可返校)。 因过敏、哮喘等其它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须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3.落实物资经费保障

按照教育部教体艺厅函[2020]8号文要求,提前储备满足一周用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并做好持续供应准备,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做好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并在校园入口配置热像式筛检仪。学校调整增加预算安排,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保障,建立健全紧急物资采购内控机制,确保采购时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并做好物资管理登记等。

4.设置临时留观区及临时隔离观察区

学校按照要求设置临时留观区,供发现可疑症状人员

使用,避免校内人员交叉感染,并按照要求配备物资。

学校因有住宿学生,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供在校内可疑人员临时使用,隔离观察区与其他功能区域隔离,物资配备在同临时留观区的基础上,另配备隔离人员所需防护、生活用品等,场所应具备通风条件,并满足日常消毒措施的落实。由专人给隔离人员送饭、清理垃圾、保洁等,并做好防护工作。

5.全面清洁消毒

学校提前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清洁所有校内场所,卫生间、洗手池配备洗手液或肥皂。针对不同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特别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垃圾厢房、电梯、办公室、卫生室等公共及重点场所的全面消毒。做好相关毛巾、饮水机、教具和餐具的全面消毒。一旦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疫情期间全面停用中央空调,

疫情解除后,重新开启中央空调前,加强规范清洗和消毒。

6.开展校园安全检查

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大检查,重点对传染病防控、食堂、饮用水等进行检查。开展用电安全检查,避免违规引发的事故。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控制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大校园巡查,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制度,食堂从业

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开学前做好食堂卫生消毒工作,做好库存的主副食品、调料品保质期的检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落实相关消毒、检测等工作。

7.强化信息技术应用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管理、服务,数据采集、监测工作,加强校园卫生、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卫、宣传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实现开学保障和疫情防控合力。 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提高协同能力,保障校内管理和服务效率,防止交叉感染,控制疫情传播。

(三)   开学返校后

1.实施错时上下学

学校分年级错时到校,分年级、分班级分批放学离校,防止校门口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家长接送学生时须戴口罩(应根据防控的最新规定调整戴口罩的要求)。

2.严格管理入校人员

学校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前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留观送医,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校园实行划区划片管理,图书馆、食堂等实行人流量限制。减少非必须跨校工作交流。学生佩戴口罩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具体将根据本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要求另行通知。

3.晨检

师生员工进校园须戴口罩(应根据防控的最新规定调整戴口罩的要求),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报告是否有可疑症状情况,进教室或办公区域前应先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每天早晨第一节课前,班主任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

4.开展全日健康观察和巡查

学生进入班级后由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健康询问和观察并做好记录;教职员工由工会、人事部门负责落实每日对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健康询问和观察并做好记录。重点观察人员的精神状况、发热症状、呼吸道感染症状(流涕、咳嗽、咽痛)等;一旦发现在校师生出现相关症状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将其转至隔离观察室并及时引导就医,相关场所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消毒、流行病学调查等。

5.上报因病缺课缺勤信息

卫生保健老师每天核实学生缺课缺勤、所患疾病或症状信息等,按要求及时录入“上海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及特殊情况的上报。

6.落实各类情况处置方案

1)建立开学应急工作小组。由校长和书记负责,由校办主任、总务主任、教导主任、卫生保健人员、安全干部等参加,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2)明确相关责任分工。包括网络直报信息、临时留观处置、联系家长、联系定点医院、联系属地疾控部门等,各负责同志要熟悉属地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疾控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院等联防联控机构联系方式,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3)明确临时留观区设置情况,公布学校临时留观区地点和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师生都能方便找到,避免其他人员误入。

7.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1)如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接报教职员工要迅速安排有相关症状的学生至临时留观区,立即给发热学生戴上口罩。相关人员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并指导家长按照操作要求将学生送至发热门诊就医,并加强相关区域消毒等,同时将相关信息报送所在区教育局和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备案。根据学生就医情况,若有家长询问,及时做好通报解释工作。

2)学生出现聚集性发热、咳嗽等症状,学生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人员(5例以上)患发热、咳嗽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上课史,对于出现症状的个人的处置与上述第一条相同。应立即将出现聚集症状的班级其他人员临时隔离,及时报告所在区教育局及疾控部门(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其指导下开展消毒、隔离、调查等措施。同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后续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综合判断是否需要解除临时隔离。

3)学生被确定为疑似病例,学校明确专人配合疾控部门来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与管理。对疾控部门确定的密切接触者,配合联系家长做好集中隔离观察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学校开展消毒等工作。学校要根据预案,做好与家长和社会沟通工作。对取消疑似病例的情况,即时解除相关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

4)学生被确定为确诊病例,继续开展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并继续做好与家长和社会沟通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学校开展消毒等工作。

5)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寝室、一个班级、一个楼栋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学校领导一线指挥、二级部门联动(划定临时隔离区域、消毒、(划定临时隔离区域、消毒、人员移动控制等)并报告区教育局及疾控部门进行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处置、区域隔离、终末消毒等。必要时学校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班级或全校局部或全部停课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6)教职员工出现相关情况,参照学生处置要求进行相关处理。

7)出现上述紧急情况的,均要做好相关师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8.因病缺勤缺课报告及病因追踪

学校做好每日缺勤缺课学生和幼儿登记、网络直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家长调查了解原因,若因疾病或不适症状导致,应继续询问所患疾病或症状信息。对于疾病信息,须请家长提供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对于症状信息,须询问并记录完整。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继续落实每天“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9.会议及活动

疫情期间,不组织大型活动。课间有序分批到室外活动,不扎堆嬉闹,有序上卫生间。控制线下会议规模、数量及时间,不安排跨校活动,不安排教职员工出差。

9.重点区域防控

1)保障洗手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晨间健康检查人员在开始工作前以及接触发热学生后及接触污染物品后,应立即用洗手液、流动水洗手。学生到校进班级前、用餐前后、如厕前后等都应及时洗手。洗手时应采用流动水,按照六步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学校将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健康教育课等突进加强师生洗手的培训和宣教,使其能正确掌握洗手的时机和步骤。

2)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师生食堂、学生宿舍、会议室等每天上午和下午至少开窗通风3次,在入口醒目位置应放置免洗手消毒液,并提醒注意手卫生。每日对公共设施进行消毒,使用有效浓度为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或1%过氧化氢湿巾或消毒液或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溴)消毒液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话筒、键盘、讲台把手等设备用75%酒精或1%过氧化氢消毒湿巾擦拭消毒。

3)卫生保健室。疫情控制期间,卫生保健室接到师生员工发现的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信息,应立即核实并上报,询问假期至今的旅行史和有关接触史等信息,做好临时看护、转诊和记录。加强场所消毒、个人防护和隔离消毒。

4)餐饮场所。食堂公共区域在使用期间保持开窗通风的基础上,每日上下午3次通风。食堂餐桌椅每日上下午使用有效浓度为100mg/L微酸性15次氯酸水或1%过氧化氢湿巾或消毒液或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溴)

消毒液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消毒2-3次。食堂后厨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消毒、清洁。食堂员工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晨检,佩戴口罩、手套、帽子开展工作。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增加日常清洗频次,如有污染应立即更换清洗,清洁干燥保存备用。疫情防控期间,以套餐形式供餐,暂停自助选餐,缩短选餐时间,避免过程中飞沫污染。在班级用餐的,须督促学生将桌子清理干净,分批用餐。师生员工用餐前要洗手,学校提供免洗手消毒液。

5)学生宿舍。学校加强宿舍、卫生间、公共浴室等公共区域消毒,每日有效浓度为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或1%过氧化氢湿巾或消毒液或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溴)消毒液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向学生提供个人消毒及防护用品。宿舍建立健康观察与报告制度,做好通风和卫生整洁。

6)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须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不超过37. 3℃并无相关症状者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7)厕所。学校厕所有明确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落实厕所保洁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地面及时清洗,做好包括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环节的消毒,增加冲洗和消毒频率。厕所的洗手设施完备,配洗手液。

8)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卫生保健室和临时留观区产生的垃圾尽量用医疗废物专用袋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含1000mg/L的含氯(溴)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

四、培训宣传

1.做好教职员工的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

开学前,通过视频会议形式根据不同岗位特点、不同任务,分层次、有针对开展对全体教职员工防控专题知识培训,做到人人都有防控意识,人人都会消毒灭菌,人人都是安全卫生员。进行防疫应急处置全流程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预案,以确保预案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防疫相关工作的处置流程,确保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能够快速稳妥处置。

2.加大对学生和家长的防控宣传力度

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健康教育,利用卫生部门、市科艺中心、区教育局发布的健康宣教资料,通过校园微信群、班级微信群、班会课等方式开展相关预防宣教活动,引导每个人做好自我防范。加强家校联动,在错时上下学、准确报告健康信息、加强心理健康防护等方面,探索校园、家庭联防联控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学校将按照区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宣传媒体管理及舆情处置的工作提示》要求,加强学校宣传媒体管理,坚持正面引导,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保证对外发布的信息准确、权威和透明;加强舆情监测,强化舆情应对和突发事件处置。发挥家委会作用,宣传学校开展的防控工作和要求,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4.加强心理健康防护

将心理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加强师生思想、学习生活及心理关心关怀,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实施分类管理、精准干预。重点关心好高三、初三等学生群体,加强指导引导,减轻升学焦虑,及时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五、开展监督检查

学校将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服从指挥、精准施策;做到统筹考虑、提前谋划、周密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开学前,学校将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全面充分的做好开学准备。

 

以上方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方案中如有与上级部门要求不相符的内容,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