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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8. 初中学生职业体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0-08-13 14:50:44   来源: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

落实初中学生职业体验社会实践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

根据《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19]8号)文件精神和《上海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结合上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目标与任务,以及普陀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建立机制切实加强中小学生职业生涯教育”的目标与任务,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工作主旨

初中学生职业体验社会实践以“预见未来的自己”为主题,遵循“体验职业、发现自己、启迪未来”的宗旨,通过普陀区职教联盟整合区域内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普陀区业余大学、上海信息技术学校、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上海商业会计学校的专业实训室资源,为学生提供职业启蒙系统性的支持,促进学生更好地职业生涯规划,在实践中探索中学生职业生涯教育新机制。

二、实施对象

初一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三、实施内容

1.课时要求

根据《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19]8号),每位初中学生职业体验共计32课时,其中在职业院校的职业体验不少于16课时每课时按40分钟计,每天最多8课时)。

2.内容安排

 “职业体验”指学生在实际工作岗位或模拟情境中见习、实习,体认职业角色的过程。根据《普陀区中小学生职业体验课程设立标准》,各职业院校提供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职业体验课程,如:听取职业生涯教育辅导报告、参观企业或实训中心、按项目开展职业体验活动、分组总结交流展示等,并保证每位学生享有动手操作、实践体验的机会。学校通过组织在职业院校等场所参观、学习体验等,帮助学生获得对职业生活的真切理解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能力专长、职业兴趣,职业角色,了解职业特点,体验岗位实践,感悟体验过程培养职业兴趣,初步形成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人生志向。

四、组织管理

1.明确责任主体

学校是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确定具体负责人,与相对应的职业院校对接,并安排好带队老师、来回交通。带队教师需负责学生考勤,及活动过程中的学生管理。学校要及时并精准地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档案记录工作,在“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电子记录平台”给予学分记录和认定

2.加强工作保障

高度重视学生参加职业体验的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明确具体责任,落实制度措施,做好安全预案。开展及时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职业院校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保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共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校将教师指导学生社会实践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切实保障参与社会实践教师的合法权益。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