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班主任带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具有一定经验的班主任教师的指导作用,促进青年班主任的思想素质以及实际工作能力的全面提高,使班主任的带教工作能够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必须拜一名思想作风好,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班主任教师为指导教师:
1.刚从高校毕业分配来我校从事教学工作者。
2.新从外单位调入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教龄在3年以内,或教龄6年以内,但从教以来班主任工作年限不满3年(含3年)的。
3、其他经学校研究认为应当拜师者。
二.指导教师由本人自愿选择经学校批准或由学校指定。
三.凡具有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的班主任教师均有担任指导教师的义务。
四.被带教师要做到以下几项:
1.虚心主动向指导教师请教班级管理事务,学会管理班级的日常工作,抓好班级学生的日常规范。
2.每学期至少听指导教师上两次班会课,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每学期至少跟班主任一起家访两位同学。
3.有目的、有计划地学习一些理论知识,每学期完成一篇学习心得或实践体会,期满时完成一篇学生个别教育案例。
五.指导教师在带教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项:
1.在为人师表,勤奋敬业等方面为被带教师作出表率并督促其进步。
2.指导被带教师管理班级的日常工作,提高被带教师的实际工作能力。对被带教师在班主任工作中的不足随时给予指导、点拨和纠正。
3.帮助被带教师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开列参考书目。
4.指导被带教师精心组织好主题班会,指导被带教师准确评价学生,并较好地完成学生评语。
5.认真填写“带教工作记录”,积累带教工作资料。
六.指导教师每月享受带教津贴。根据指导业绩,经考核在评职晋级或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
七.带教双方要签定书面合同并经学校确认,时间一般为一年。合同期满时由学校组织考评。带教双方要共同填写结业考核材料。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
20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