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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2-3、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学生学业“减负增效”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9-11-29 17:08:51   来源: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学生学业“减负增效”相关规定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实现办普陀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证。现依据教育法规的相关条例和区局有关教育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制定上音实验附中落实“减负增效”若干规定与要求。

一.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1.教师应根据学生学习实际以及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情况,精心选取练习题,不搞题海战术。

2.教师应督促学生按规定格式按时完成作业,发现问题,及时教育解决。指导、督促学生做好作业订正,具体要求参照《上音实验附中学生作业每周汇总表》。

3.作业批改应及时、认真与规范,写清批改日期,做好评讲与补缺补差工作。

4.作业批改采用常规方式,必要时进行面批。

二.考试评价要求:

1.教师应按照学科教学要求命题,考核内容既反映重点,又照顾全面;既检查检查学生的掌握程度,又考查学生运用具体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教师要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列出知识要点、内容范围和测试目标,以测试目标为依据命题。试题应能覆盖考试内容的主要部分,避免知识点过于集中。综合题力求自编或改编,不出偏题或怪题。

2.掌握试题的难度和区分度。基础题、简单应用题、有一定难度的综合题三部分的比例应为721。试卷难易度要有坡度与区分度,避免起点过高,平均分中学生应控制在75分左右(误差+2.5)。

3.试卷叙述语言要准确明了,避免模棱两可或存其它理解。以本学科考试时间为依据,做到题型多样、容量适宜,要给多数学生留有复查的时间。

4.试卷以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应按要求打印。

三.监考要求,见考务文件《上音实验附中监考工作要求》

四.阅卷与试卷分析要求

1.阅卷前,阅卷教师应先试做一遍试题,取3份样卷(好、中、差)批改,探究试题可能出现的多种解答,经备课组讨论以达成统一的评分标准。

2.认真讨论评分标准,及时研究非标准解答的评分。

3.阅卷实施流水作业,依据评分标准,掌握“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的原则。

4.统一给分,集体加分,非本题批阅教师不得擅自改动学生的得分,所有分数改动需经过教研组长或学科组长。

5.任课教师做好试卷质量的分析。试卷要有定量分析,利用数量形式揭示质量,精确而客观地反映质量状况,揭示出质量上的差异;还要有定性分析,用文字描述的形式概括质量水平。

6.在对试卷定量与定性分析,发现教与学方面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