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教师聘任管理规章制度
(2019年2月修订)
一、 岗位聘用管理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岗位设置科学、工作过程规范、政策办法透明、聘用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公平,有利于加强学校人事管理,有利于形成正确用人导向,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有利于学校大局稳定和长远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
2、聘用方案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责、因责选人、竞聘上岗、岗变薪变”的原则,积极落实“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努力实现人尽其才,材尽其用。
3、选聘过程及操作程序上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岗位聘任与专业技术聘任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竞聘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
二、聘任范围
所有公办教师。
三、聘任原则
1、坚持注重实际,任人唯贤,秉公办事的原则。注重教师师德建设,坚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原则。
2、考核为主。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3、学校和教职工双向选择。要把尊重个人意愿和服从整体需要有机结合,既要考虑学校工作的整体需要,又要尊重教师人个意愿,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4、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学校要把设岗情况、教师职责、教学任务、任职条件、工作目标等公布于众。教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平等参与竞争,学校择优聘任。
5、年龄、学科结构合理。通过聘任,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要趋于合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聘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创新,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3、取得拟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
五、聘任步骤
1、确定聘任范围。
所有公办教师。
2、确定聘任委员会成员
3、聘任程序。
(1)核编定岗。根据“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核编原则下达编制。
(2)制定方案。制定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3)公布岗位及聘任条件。以学校为单位公布岗位设置及聘任条件。
(4)应聘。教职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应聘申请。
(5)聘任。根据岗位设置要求及教师应聘情况,由聘任领导组研究聘任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
六、聘任合同
1、受聘人员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后,不因领导的职务变动而终止。
2、聘任双方应全面履行聘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违反聘任合同的,承担违反聘任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3、聘任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聘任岗位的任务指标和工作目标责任,合同期限,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纪律及其它要求等。
4、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双方同意,可以续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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